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制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有關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注冊審核,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標準,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研制、生產、流通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監測和評價,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有關信息。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
(五)負責藥品注冊審核和中藥保護品種的審核,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負責藥品再評價和淘汰的審核,核準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制劑許可,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醫療器械上市再評價和淘汰審核,核準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
(七)負責執業藥師注冊、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執業藥師施教機構資質認定,負責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及消費環節有關人員的培訓。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擬定地方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并監督實施,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十)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一)開展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指導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