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以及技術標準。參與起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地方性制度草案。推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縣(市、區)人民政府負總責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落實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機制。
(二)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專項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落實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負責執業藥師注冊工作。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負責藥品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監督抽驗。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組織開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全市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