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局編制了《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登錄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lnfda.gov.cn)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公開形式
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開:
1.通過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政府信息,網址為:http://www.lnfda.gov.cn/
2.通過本局行政許可受理辦公室電子信息系統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期限
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在信息生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 府信息。本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
(一)受理機構
本局自 2008年5月1日起 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十緯路十六號
聯系電話:024-31607013 024-31607026
通信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十緯路16號
郵政編碼:110003
(二)申請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在受理辦領取并填寫《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也可以在本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復制有效。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名稱、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確定信息的提示。
申請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到受理辦當場向工作人員提出申請。
2.接收
對于有效的申請進行接收并出具接收單。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將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答復
對于能當場答復的申請,將當場給予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接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人。特殊情況,經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負責人同意,可延長答復期限,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1)屬于應當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2)屬于不予公開的,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并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局公開的,出具《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能夠確定公開機關的,告知該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5)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出具《政府信息補正申請通知書》;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如能作區分處理,告知申請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
(三)收費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產生的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規定執行。
三、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紀委駐省食品藥品監督局紀檢組監察室舉報,也可以向上級監察機關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舉報。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察室電話:024-31607110、31607112。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十緯路16號
郵編:110003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遼寧省人民政府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