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編制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照《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編制《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fjfda.gov.cn)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大廳觸摸屏進行查閱。
2.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公共查閱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具體網址為:www.fjfda.gov.cn。公共查閱地點:福州東浦路156號展企大廈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大樓六樓大廳。
3.公開時限
政府信息產生后,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在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后的2 0日內公開。
4.查詢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查閱室可以在資料索取點、信息公開欄、電子信息屏、檔案館、公共圖書館等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施查閱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福建食品藥品監管》簡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獲取政府公開信息;還可以從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fjfda.gov.cn)上,通過政府公開信息欄目查詢,或使用信息索引檢索、全文檢索方式獲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開信息。目錄索引的格式為:
索引號
信息名稱
發布機構
內容概述
信息生成日期
備注/文號
二、依申請公開(2008年5月1日開始執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本局將根據申請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申請受理機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1-87822885
傳真號碼:0591-87815150
通信地址:福州東浦路156號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350003
咨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1.提出申請
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的,應當填寫《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領取,也可以在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福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具體網址為:www.fjfda.gov.cn;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通過網上發送即可。
(2)書面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按照前述兩種方式提出申請的,經受理機構初步審定并通知,應于1 0日內赴受理機構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或本組織的有關證明。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3)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
申請人通過互聯網、信函、電報、傳真提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2.申請處理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規定時間內作出下列答復:
(1)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在1 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2)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受理機構將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6)屬于部分公開范圍的,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7)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在3個工作日內要求申請人予以補正。
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 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將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3.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依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