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擬訂全市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政策等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工作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管理規范;開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監管有關的工作信息。
(四)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
(五)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和精神藥品。
(七)負責貫徹落實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
(八)依法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中的違法行為。
(九)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