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藥品、醫療器械、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負責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按規定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
(六)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的注冊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關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負責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范,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負責依法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
(九)負責監督檢驗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負責監督管理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信息。
(十)負責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藥品、醫療器械、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人員的培訓;按照有關規定負責食品藥品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組織實施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