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珠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職責權限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
3、依法行使食品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4、依法組織、協調本地區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工作。
5、綜合協調食品安全和指導實施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制定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預測及發布辦法并定期向社會發布。
6、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法定標準、醫療器械產品和藥品包裝材料的國家及行業標準。
7、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和中藥材種植、醫療機構制劑、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規范。
8、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藥物濫用的資料收集、上報工作。
9、監督抽查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人。
10、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特種藥械。
11、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制度、辦法和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
12、指導本地區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13、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