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技術標準;參與擬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劃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審批、質量管理規范和安全標準。建立落實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建立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參與遴選基本藥物非目錄藥品和民族藥,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實施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 召回和處置工作。依法組織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監測和違法廣告移送、上報和通報工作。
(五)負責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簡稱市食安辦)職責
(一)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及交辦的其他事項。組織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市人民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政策,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及解決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建議;
(二)承辦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相關工作和事項。負責向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及食品安全各專項工作情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及調查處理情況;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責任,重點負責分段監管容易出現的監管空白、職責交叉等方面的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促進各環節監管措施的無縫銜接;
(四)督促檢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自治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督促市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負責檢查、考核評價;
(六)指導縣(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建設及相關工作,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行動。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擬訂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監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市食品安全規劃,并組織實施;
(八)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信息和輿情管理工作,會同衛生部門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九)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評估;
(十)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十一)相關數據的收集、統計、分析和上報。開展有關食品安全交流與合作。市食安辦不取代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