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全州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及中藥材種植、醫療單位制劑、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抽樣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方面的行政許可。承擔上級下放和委托的有關審批事項。推進落實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
(五)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和12331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監測工作。
(六)負責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
(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八)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與交流合作。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的工作。推進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十)指導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一)承擔州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運行的具體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工作。
(十二)承辦州委、州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員會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