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準的《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7號)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于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菏發〔2009〕25號),設立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劃入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 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法規;參與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
(四)負責藥品零售許可和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地方醫療機構制劑標準和中藥飲片炮制規范。
(五)負責藥品、醫療機構制劑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藥品、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負責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監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醫療器械質量;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七)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中藥材專業市場;依法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發布相關的安全信息。
(八)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化妝品衛生方面的違法行為。
(九)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發展、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食品醫藥產業發展規劃。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餐飲服務環節食物中毒等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信息發布等工作。
(十一)負責實施執業藥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