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化妝品安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全市地方性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辦法,規定及監管程序,操作規程等規范性文件。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市食品生產、經營的行政許可和行政監督、監督實施食品生產、經營安全質量管理規范。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
(三)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藥品、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注冊工作。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 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準入制度,開展執業藥師注冊工作。參與制定我市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對上述品種進行專項整治。
(五)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定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監督執行藥品的國家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工作;監督執行醫療器械產品的國家和行業標準,負責核發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十)承辦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