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后勤服務、安全保衛、行政接待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食品藥品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貫徹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相關方針政策,組織擬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的相關政策;組織擬定并實施食品藥品安全規劃;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三)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宣傳和應急管理科與其合署)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整頓治理;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并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科技項目;負責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
承擔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統計、科普宣傳、新聞、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協調縣(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規范;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四)行政許可科
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聽證工作和相關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實施和監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制定并實施有關行政許可工作制度。
(五)食品生產監管科
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查處食品生產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組織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指導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六)食品流通監管科
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查處食品流通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指導小攤販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七)餐飲服務食品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工作;組織查處食品餐飲服務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小餐飲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八)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檢查、質量檢測工作;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違法行為,參與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事故調查;依法審查保健食品廣告內容。
(九)藥品生產監管科
承擔特殊藥品和生產環節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藥品和藥用輔料生產、醫療機構制劑室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藥品生產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藥品安全事故調查,組織實施問題藥品召回制度;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藥品市場監管科
承擔經營、使用環節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全市藥品監督抽樣檢驗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參與相關藥品安全事故調查;承擔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的管理工作。
(十一)醫療器械監管科
承擔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相關質量管理規范;組織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醫療器械安全事故調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