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政策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市縣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全省食品(含酒類)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完善全省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
(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注冊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化妝品的行政許可與監管和全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的管理。
(五)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七)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八)負責建立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公布重大安全信息。
(九)負責制定全省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一)承擔執業藥師的注冊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三)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四)承辦省政府及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