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構概況
武漢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于1999年10月,2005年7月更名為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3年7月機構改革,市、區實行分級管理,全市設有17個區局,144個基層監督所;市局直屬武漢市食品藥品執法總隊、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武漢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所、武漢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等4個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有關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并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重大整治方案并組織落實;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的質量管理規范;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質量管理規范;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單位制劑生產(配制)的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
(四)依法開展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以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上級下放和委托的有關審批事項;推進落實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行政審批的組織協調;做好藥品生產企業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后的跟蹤檢查。
(五)負責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報告工作。
(六)負責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七)負責建立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制度,依法公布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和有關重大信息;推進食品藥品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實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技術監督;制定全市食品藥品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武漢口岸藥品進口備案并指導進口藥品檢驗工作。
(九)負責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處理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咨詢、投訴、舉報;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監督實施。
(十)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與交流合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制度,開展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的工作。
(十一)指導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監督檢查等執法行為。
(十二)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設15個內設機構和紀檢監察派駐機構:
(一)辦公室
(一)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干部處)
(三)規劃財務處
(四)政策法制處
(五)食品藥品綜合監管處(科技處)
(六)行政審批處
(七)應急管理處
(八)食品生產監管處
(九)食品流通監管處
(十)餐飲服務監管處
(十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十二)藥品安全監管處
(十三)藥品市場監管處
(十四)醫療器械監管處
(十五)稽查處
市紀委派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律檢查組、市監察局派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察室。
編制人數:
機關行政編制為10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食品藥品稽查員3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截止2014年6月底,機關實有公務員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