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南府辦〔2013〕197號),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技術標準,起草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動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的機制,落實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食品質量管理規范、食品安全標準。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專項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組織開展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藥品零售(連鎖)、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行政許可和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藥品互聯網銷售監督管理。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監督實施《藥品進口管理辦法》,負責辦理藥品進口通關備案的相關工作。
(八)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九)指導縣(區)、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改造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