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長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責任。
(三)承擔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責任,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范。
(四)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監督實施國家有關于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負責審批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五)承擔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和分類管理目錄責任,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書;受省局委托核發市轄區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
(六)承擔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及保健食品、化品的責任;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督責任。
(七)組織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
(八)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保健食品、醫藥產業政策;指導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和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組織開展與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承擔組織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責任。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