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食品藥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編制了《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為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以下8類:
(一)組織機構。包括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主要職責等;
(二)部門文件。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訂的規范性文件和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文件,包括廣東省藥品質量公告,違法藥品廣告公告,違法醫療器械廣告公告,GMP、GSP認證公示公告及公告等;
(三)行政執法。主要公開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審批主體的行政許可事項;
(四)辦事指南。申請行政許可或其它事項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及相關表格下載;
(五)工作動態。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出席會議、活動信息;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等;
(六)財政預決算。
(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八)其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通過政府公眾網站(sw.gdda.gov.cn)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新聞發布會(不定期)、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不定期)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與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有密切關系的政府信息。
(一)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二)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中選擇申請項目,填寫電子版《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3.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到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填寫《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并現場提交。
現場申請地址: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處理
1.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自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四)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以及《汕尾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向有關部門舉報。
舉報電話:0660-3373094
電子郵箱:swfda3373094@126.com
(五)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汕尾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660-3373094
通信地址:汕尾市區城南路醫藥大廈
郵政編碼:5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