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編制了《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為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非涉密信息,主要包括以下13類:
(一)組織機構。包括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主要職責等;
(二)領導信息。局領導班子分工、履歷情況等;
(三)規劃計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規劃等;
(四)統計信息。局年度統計年報;
(五)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公務員招考及錄用等;
(六)財政預決算。局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及“三公經費”情況;
(七)重點領域信息。包括行政操作流程、違法廣告、召回信息、安全事件、安全消費、行政處罰信息、質量信息、注銷撤銷、專項整治、食品藥品安全信息、信用信息;
(八)政務動態。局領導出席會議、活動信息;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以及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等;
(九)政策法規。與食品藥品監管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
(十)工作文件。由本局制訂的規范性文件和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文件等;
(十一)培訓教育。由本局組織開展的業務培訓教育;
(十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十三)其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通過政府公眾網站www.jiangmen.gov.cn和局網站http://fda.jiangmen.gov.cn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新聞發布會(不定期)、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不定期)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申請人)可以向本局申請獲取與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有密切關系的政府信息。
(一)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時,提交說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
4.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二)申請方式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直接登陸http://ysq.jiangmen.gov.cn/department/toDepartIndex進行申請。
3.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到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填寫《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并現場提交。
現場申請地址:江門市蓬江區星河路36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處理
1.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自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四)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以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向有關部門舉報,舉報電話:0750-3281983。
(五)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受理機構:江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接待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50-3281997;
通信地址:江門市蓬江區星河路36號;
郵政編碼:5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