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擬訂我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以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工商、食品藥品的行政審批。
(三)負責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依法承擔市場和網絡商品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食品藥品和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抽檢并發布抽檢信息;依法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負責處理與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舉報投訴;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承擔經營者、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
(五)負責經紀機構、經紀人和經紀活動以及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和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和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促進中介服務業發展。
(六)負責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場的年度報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對公示信息實施監督管理。
(七)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以及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八)負責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處理落實情況。
(九)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職業藥師注冊工作。
(十)負責推動食品藥品審評評價體系、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參與擬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和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十二)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