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詳細介紹:
吉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是市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督管理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以下統稱"四品一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擬訂政策規劃,推動建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監測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監督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行政許可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注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國家基本藥物管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制定全市"四品一械"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機制并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交流與合作。
八、知道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查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加強食品藥品企業自律意識,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